《经济法》课堂小记

发布者:王凤玲发布时间:2017-03-17浏览次数:163


2017316日下午220分,教学巡察组成员校党委副书记王伟忠、黄剑老师和学生代表来到钱湖校区1401教室,随堂听了由王洪宇老师主讲的法学15级《经济法》课程。

课程开始后,王老师承接之前课程内容——政府及其经济管理部门的经济职权与义务继续进行讲解,并适时抛出本堂课程的主题——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王老师首先对“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概念进行了解释,即“个人或组织体进入、退出市场”,并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细分,“法律赋予政府权力,让它成为守门人,来把守市场的门槛;同样,市场制度退出的依法实施也同样可以理解为政府的监管行为。”在讲解当前知识点的同时,王老师还穿插之前的教学内容,进一步加深同学们的理解。

在讲解完“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含义后,王老师又开始讲授“市场准入/退出法”的概念,将课程重点回归经济法本身,以符合自身专业定位。而在授课的同时,王老师也会不时地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讲课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难点,如公司注册份额要求的逐步降低等做出进一步阐释。结合教材进行教学,也同样是王老师讲课的另一大特点,方便同学们更加直观地获取知识点。根据王老师的提示,同学们不时地翻阅着课本,同时认真记录课件上的重、难点,课堂上回响着一片沙沙的翻书声。

课后,王书记在肯定王老师讲课逻辑通顺、条理清晰之余,也对该堂课程提出了意见与建议,他建议偏文科类型的课程,应该在教学过程中加入具体的案例说明,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枯燥乏味。此外,王书记还希望班干部要发挥课堂纪律上的管理作用,确保同学们的到课率。

(文/叶子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