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专业建设

1.建设目的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根据国家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引导不同层次、类型的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确定自己的个性化发展目标,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办出自己的专业特色,从而实现对不同层次、类型高校的分类指导。

2.建设内容
  按照分类指导、强化特色、突出能力的建设原则,从全国3万个专业点中,遴选3000个左右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
  特色专业建设分为两类:第一类特色专业点为2500个,选择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点或具有一定办学基础、未来若干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兴交叉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第二类特色专业点为500个,结合国家和社会对紧缺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选择有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支撑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
  每个特色专业点要根据所在高校的总体定位,科学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构建课程体系、深入改革教学内容、努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实践和动手能力培养,在发挥专业优势和办出专业特色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成为同层次、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的领头羊。

3.实施办法与步骤
  针对每个设置频次较高的专业,在重点建设高校、高水平大学、一般本科院校、新建本科院校中分别选择一个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对设置频次较低或性质特殊的专业,根据专业点的布局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选择地进行重点建设。
  特色专业在学校先期建设,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择优重点建设的基础上进行遴选。在遴选过程中,重点扶持一批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急需但目前培养能力明显不够的紧缺专业,包括前瞻性地培育一批未来若干年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在特色专业的申报过程中,地方普通高校、行业性高校、单科性高校等要充分体现本单位的办学特色和总体定位,以培养区域和行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人才为主要目标之一。
  2007年制订特色专业点遴选的实施细则,第一类特色专业分四年遴选,2007-2008年每年遴选500个,2009-2010年每年遴选750个。第二类特色专业2007年一次建成。

发布时间:2011-03-08被阅览数:604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