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浙教高教[2006]157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文件http://www.zjedu.gov.cn/)精神,项目主持学校在每年下半年对未结题项目进行一次检查,今年我校将于10月中旬对04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进行检查,10月底前将检查处理情况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厅在下半年进行抽查。请立项学院和项目负责人按文件要求做好工作,并于10月8日把材料(文本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报教务部办公室。
联系人: 韩亚卿 电话: 2477
教务部
200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