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4〕37号)安排,省教育厅于2006年下半年组织评定了第三批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并将补助经费一并下达(具体内容见附件2),此项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你单位,请你单位作“其他收入”列“教育费附加支出”科目。
请各项目所在学校对一般项目(项目编号标注yb)按1:1安排配套经费,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要求,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经费管理,确保项目经费投入效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附件:2006年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表及项目补助经费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