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宁波市服务型教育重点专业建设方案评审标准

发布者:林怡发布时间:2011-03-08浏览次数:72

建设任务与目标
  积极开展“双证书”教育。根据相关产业、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变化,创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与用人单位合作,实施学历教育内容与职业(执业)资格培训内容相衔接的人才培养计划,学生双证获取率不低于70%。
  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构建专业培养规格与提升职业能力相统一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要充分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鼓励开展项目化、案例化教学课程的教材建设,建成5种以上与产业发展相对接、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系列化新教材,具备与国际接轨条件的专业要加强国外优秀教材的引进和使用。探索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锻炼、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建立教师培训、交流和深造的常规机制,鼓励教师参加相关专业高端培训,获得国际或国内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鼓励专业教师取得培训师资格,参与社会培训工作。
  加强培训平台建设。以培育引进培训机构为契机,整合现有专业教学资源,制定符合社会需求的培训方案,积极开展在校生、在职职工和社会人员培训,每年开展培训要达到500人以上,其中高端培训不低于20%。逐步将培训机构建设成为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面向社会、自主运作的非企业法人组织,形成培训品牌。
加强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依托相应的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吸纳学生开展科研工作和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科研选题应结合教师的科研课题或来自生产实际,由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专家共同指导,为学生创业创新服务;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校企合作,建设高质量的实习实训基地,强化工学结合,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建立学校、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
 
经费管理与绩效考核
  服务型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周期为4年,建设经费为每个工科类专业群350万元,其他专业群300万元。学校必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
  服务型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培训平台与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其中,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标准制订等研究项目资助不高于30万元;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建设资助每门不高于5万元;管理经费不高于6万元;其它项目根据建设工作任务确定资助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