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共选修课的管理,确保学生网上选课的正常进行,根据教务管理工作安排,第九周到第十周为各学院(部门)申报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时间,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了全面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素质,加强艺术教育,请各学院(部门)根据本院学科建设及师资状况开设各具特色的文化艺术类课程;同时根据公共选修课课程体系及当前形势,适当开设1学分或2学分课程,以满足广大学生的选修要求。各学院(部门)对开设、调整的课程需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公共选修课课程体系见附件1)
2.各学院(部门)明确所开课程,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开课教师、开课时间、禁选对象(或面向对象)、教材信息等相关内容(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
为了避免学生选择的公共选修课与专业课程教学内容重复,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的课程设置认真核实公共选修课体系中的限选(指禁止选)对象;教务部汇总全校13-14学年第一学期所开公共选修课并进行反馈,请各学院再次仔细核实本学院所有专业所应限选(指禁止选)的公共选修课。
为了减少教学资源的浪费,原则上要求一门课程申报一个教学班,对于往年学生选课较多的课程可以申报两个教学班。表中所填人数仅做参考,教务部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将与各学院商量确定最终开设课程、班数及选课人数。
3.各学院(部门)将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以EXCEL形式导出,在不改变原有内容的情况下进行A4纸型规格的排版,最后制成“浙江万里学院**-**学年第*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申请汇总表”上报教务部教学科。(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3)。
4.新开课程要求各学院(部门)对每门课程编写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4-5)。课程简介需注明考核方式,如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论文形式等。课程内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不超过150字,课程名称必须写上相对应的英文名称。
5.一门课程有多个学院(部门)开设时,由课程牵头学院(红色标记的学院)负责组织管理该课程,实行统一的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及教材,教学大纲、课程简介主要由课程牵头学院组织编写,其他学院(部门)协助。
6.课程教材确定
(1)各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必须同步录入相应的教材信息,包括教材名称、出版社、作者、ISBN(只需输入前10位或者13位数字,数字中间的横杠不用输入)、版本号等。ISBN是教材的身份证号,且是唯一的,是教材征订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录入。当教材名称、出版社、作者等信息与ISBN不匹配时,在征订教材时以ISBN所对应的教材为准。
(2)一门课程如除主教材外,还有辅助教材的,如配套的学习指导书、习题、磁带等,请一并录入,录入时二种教材名称之间用英文输入法状态下的分号(;)隔开,相对应的出版社、作者、ISBN、版本号等其它信息也同步用该分号(;)隔开。如使用的为非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讲义),请在书名后注明,如“当代公文写作(自编讲义)”在出版社栏里填写“浙江万里学院”,并要求在第十八周前到教材科办理好教学资料印刷申请手续。如果学生不需要征订教材,请在教材信息栏里填“无教材”;如课程教材已有或已发,请填 “延用上学期教材”或“已有教材”。
(3)实行网上选课的课程,其教材由学生在网上自主选购预定,教材科则根据学生预定情况来发放教材。因此各学院在学生选课前须在系统中录入供选课程相对应的教材信息,以便学生选择是否预定教材。各学院在选课前要提醒学生慎重考虑教材是否预定,因学生没有预定教材而引起教材缺供问题,则由学生自行解决。
(4)仅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不录入系统,请另提交纸质教材征订单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给教务部教材科。
7.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全面贯彻“以师立校”的办学方针,认真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文件精神,根据《浙江万里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评价办法》(浙万院教〔2005〕77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在申报时,认真开展开课教师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于第十周前报教务部教学科。
。
教 务 部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