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是学校重要的职能部门,在学校行政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教学组织及管理工作,涉及计划、执行、服务、改革、审核、监督、检查、评价、调研、参谋等职能,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管理的目标。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在学校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规定和任务,具体组织、服务、调度、监控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按照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提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提出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意见并协助招生办工作。
三、提出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审核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等有关教学文件,协调、监督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
四、制定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实施计划,组织重点专业、优质课程等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资助、推荐,并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项目建设验收等工作。
五、组织学校教学改革研究、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师教学竞赛等工作;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审批、资助、推荐,并组织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验收等工作;组织优秀教学成果的评审,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市优秀教学成果奖;配合科技部审核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
六、管理全校在校学生的学籍,发放(补发)学生证,组织学生专业分流等;审核并颁发毕业证书;根据校学位委员会的审定意见,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编制学校校历。下达全校教学任务,安排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审核各专业学期开课计划和教学安排,审定任课教师资格,组织检查教师教学日历、教案等教师教学文本,协调处理教学组织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八、组织全校学生的选课工作,确认学生学年所选学分数;组织和进行全校排课,负责教室管理,审批教师日常调课。
九、组织学校课程考试(含补考等),管理全校学生的学习成绩。组织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协助有关学院进行全国专业外语四、八级统测。
十、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组织日常教学检查和教学信息反馈,参与教学事故的调查和认定;组织进行全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评价活动;受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反馈和整改;组织、协调全校专门教学评估,协助教学督导工作。
十一、组织建立和完善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全校实践教学的实施、评价等的管理;组织论证、审核全校教学实验室的年度建设项目,并组织进行绩效考核;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十二、确认学生专业素质拓展学分;组织、协调全校学生参加各类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学科、专业竞赛活动;组织、协调全校性考研培训活动。
十三、负责全校教材、教学参考书的征订、采购、供应,结算学生教材费用;负责全校讲义、教学参考资料、试卷等的印刷工作;组织、审核教材编写的申报、评优推荐。
十四、统计、公布全校全日制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对教学档案进行的立卷、归档、整理、移交等;主持《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日常维护。
十五、配合人事部做好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量核算、教学定编、职称评审、教师岗前培训、语言文字规范和考核等工作。
十六、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