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教育评估院关于推荐教育评估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王凤玲发布时间:2015-05-22浏览次数:382

各单位: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管办评分离”的精神,扎实做好我市教育评估工作,宁波市教育局决定进一步充实教育评估专家库(见附件1),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

2、掌握教育发展、改革动态和教育评估基本理论,对教育评估有深入的了解,对参加过省、市有关评估项目或督导项目的人员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4、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5、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够保证履行评估专家职责和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时间。

6、具有副高(或中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

二、推荐程序

1、按单位推荐,每单位推荐1人,推荐单位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

2、被推荐人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

3、截止时间:525日(下周一)

4、联系人:教务部综合科 林怡电话:88222477

相关附件.rar

  

教务部

201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