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服务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对教育教学活动实施全过程督导与管理。
2.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本科人才培养发展规划,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方案。
3.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与修订的指导原则,审核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统筹协调并指导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
4.统筹推进学校专业、课程、教材、产业(行业特色)学院等教学平台建设,负责各级建设项目申报与管理。
5.组织教师教学竞赛活动;负责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组织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并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等教学成果奖。
6.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学位管理。
7.组织编制校历,统筹安排全校教学任务,管理公共选修课程,审核各专业学期开课计划及教学安排,审定任课教师资格,检查教师教学日历、教案等教学文件,协调解决教学运行中的问 题。
8.做好学生选课、课务和教室管理工作。
9.做好校内考试工作和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工作;做好大学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校外考试等考务工作。
10.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展日常教学检查与教学信息反馈,组织实施教师教学评价;统筹全校教学评估工作,开展教学督导相关工作。
11.推进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统筹全校实践教学实施与评价;协助二级学院推进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协同推进实验室建设。
12.认定学生专业素质拓展学分;负责本科生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国创项目管理协调工作,组织优秀成果展示与宣传。
13.负责学生教材和教师教学参考书征订、采购、发放和结算工作;做好课程讲义、教学参考资料、试卷等文印工作。
14.负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建设;做好教学档案工作。
15.负责二级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组织开展本科教学突出业绩认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职称评审等工作中教学相关内容审核。
16.负责上级教学数据统计与上报,完成教育部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审核及报送工作;组织开展学年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及报送。
17.指导全校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发展规划、战略合作及重要政策等重大事项决策,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
18.协同推进学风建设相关工作。
1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