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凤玲发布时间:2015-05-22浏览次数:732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30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改革实际,请组织教师或课程教学团队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浙江省教育厅出台的教学综合改革政策申报。

1.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申报方案不仅要提出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更要具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和能明确量化的绩效;

2)要优先推荐紧密结合我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创建工作、符合专业综合改造基本要求、具有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色的项目;

3)要优先推荐学生受益面大、能够推广示范的项目。

2.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1)面向课堂,关注课堂教学创新,以更新课堂教学理念,创新课堂教学方法,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宗旨,突出授课方式改革、课程评价方式改革等方面的探索。

2)要优先推荐参加过学校教学观摩活动及竞赛的课程、将要在下学期参加教学观摩的课程、教学改革成果成效显著的课程。

二、申报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一线教师申报比例在60%以上,也可以是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的形式申报。

2.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3.省级教改或课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已获得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推荐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数不超过2、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数不超过3,所推荐的须是经单位内部至少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

2.学校将结合各单位历年教改项目的完成情况或课程教学改革实际和观摩教学活动的成效,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后组织专家评审,并经校内公示审核后,按分配名额(教改项目6项,课改项目15项)向省教育厅推荐备案。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认真研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和相应申报汇总表(附件45),连同各项目的单位内部公示材料(截图或扫描件),于64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教务部。联系人:崔彦群,电话:2561

 

附件:2015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rar

 

 

教 务 部

201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