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习支持课程报名选课及开课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07浏览次数:23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本学期的学习支持课程报名选课及开课安排如下:
   一、学习支持课程选课报名时间:3月11日-3月17日。
   二、学习支持课程教学安排在第5-12周,公共课原则上安排在周六和周日,各学院在排课时要注意避开节假日和等级考试(清明节、劳动节、计算机等级考试)。
   三、学习支持课程报名方法
   1.不及格课程
   学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选择需要学习支持的不及格课程进行选课报名。
   2.复学或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
   学生因复学或转专业等原因需要补修的课程,由学生书面填写选修课程申请表报名。各专业学院课程汇总后,将公共课程及选课学生名单于3月18日发给基础学院姜颖老师。
   3.结业或延长学业学生修读课程
   已结业或延长学业的学生需要修读课程,由学生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结业或延长学业学生修读课程申请表》,经教务部审核同意并到计划财务部交课程学分学费。
   4.其它课程
   如果学生想再次修读已通过的课程,则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一式两份,一份留二级学院,一份交教务部。
   四、各二级学院在3月22日前将学习支持课程安排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给教务科王方平老师。在3月27日前将学习支持课程的教学任务录入到系统里,其中不及格课程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在“重修班上课安排”里录入;复学或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在“特殊课程任务安排”里录入任务,在“特殊课程调整”里录入选课学生名单;结业或延长学业学生修读课程不需要录入任务。
   五、各学院于3月22日前将学习支持方案及其汇总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给教学科芦群老师,方案内容按课内课外相结合的原则安排,要求1学分对应16学时,其中面授时间不少于6学时。
   六、学习支持课程考试在第13周进行,补考在第15周前完成。考试成绩于考试后三天内录入完成。
   七、修读学习支持课程如需教材,请将教材征订表及其电子文档交到教材科任善于老师处。
  
 
 
                                  教 务 部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