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3〕75号)和《浙江万里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万院[2013]3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11月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被批准立项的30个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实施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
二、检查方式
1. 学院自查
各相关学院根据项目申报书的内容与计划,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项目开展检查工作;对学院实施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进行总结。
2. 学校检查
学校结合各学院的自查,根据各学院的自查安排、项目中期检查书及年度自查报告开展检查。
三、检查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的内容与计划,填写《浙江万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书》;进行中期检查答辩。《浙江万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书》纸质和电子各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报教务部教学科。(中期检查书格式见附件2)
2.各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填报“中期检查报告书”和准备中期检查答辩。
3.各学院需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成立专家组审议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听取各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研究进度及阶段性成果,进行现场答疑;撰写年度自查报告。自查安排、学院年度自查报告分别于11月15日前和11月30日前报教务部教学科。(学院年度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3)
4.各学院需明确分管领导及日常管理联系人,明确职责,管理到位,保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分管领导及日常管理联系人名单请于11月11日前报教务部教学科。(具体格式见附件4)
教务部联系人:芦群,电话: 88222561,手机短号: 665511,邮箱:735113421@qq.com。
附件:1. 浙江万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浙江万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书
3.学院自查年度报告写作提纲
4. 分管领导及日常管理联系人名单
教务部
201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