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8浏览次数:20

各学院、实验中心:
      实践教学是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其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重要体现。本学期期末实践教学工作将进入集中阶段,各学院应依照教学计划、教学进程严格执行各项教学任务,实时掌握实践教学工作动态,重视过程及细节管理,确保期末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请各学院、实验中心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实验教学
      (一)统计本学期开设实验项目信息,填写《实验项目表》。
      (二)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及时完成下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制定,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学院汇总。
本学期《实验项目表》,下学期新开《实验项目卡》及《实验教学计划表》尽可能在放假前上报。
      (三)实验中心根据任课教师提供的《实验教学计划表》尽早安排下学期《实验课表》,并在12月20日(第15周)前将《实验课表》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二、实习(实训)教学
      (一)认真对照教学计划、教学进程,对各项教学任务的实施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制定“学院期末实践教学检查安排表”,并在1227日前上报教务部;
      (三)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课表、实习单位还未上报的学院,务必在1227日前上报教务部;
      (四)学院应加强教学检查,妥善保存考勤、巡查等各项数据或材料,随时做好备查准备。
      (五)加强实习(实训)安全教育,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务必为每位校外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全面建立学生、指导教师、辅导员、学生家长、实习单位及学院教学主管部门间的多方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将组织人员根据“学院期末实践周检查安排”及具体课程的“实习(实训)计划”,通过查课、查看考勤记录(学院巡查记录或其它材料)、电话随访等形式开展督查工作。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
      三、2013年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统计
请有关学院在2012年度基础上对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清理、统计,对不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的,应会同合作单位进行整改或调整;对已经老化、不能再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基地进行清理;对于协议到期的基地办理协议续签或终止手续;对符合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条件的,可由二级学院或学校(教务部)与实践教学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实践基地协议(协议一式三份,由教务部、实践教学基地(或合作单位)、学院各执一份)。各学院将最终清理与建设的情况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汇总表、协议书(或复印件)及其它资料(如实践基地介绍、图片、照片等),请在放假前上报。
      四、上半学期该报而未报的材料望及时上报
以上表格、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参考样本)均可在教务部网站(http://jwgl.zwu.edu.cn/)表格下载区实践教学类进行下载。除涉经费实习计划需同时提交纸质稿(签字、盖章)和电子稿外,其它材料电子稿即可。联系人:李晓鸣,电话:88222561/693169
 
                             教  务  部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