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学科(专业)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20浏览次数:109

各学院、各部门:
      学科竞赛是提升学生实践动手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在深化二级管理的基础上,对2015年度学科竞赛工作作出安排,具体如下:
      一、项目经费和获奖奖励:
      承办单位为学校职能部门的竞赛项目,竞赛组织经费由学校承担;承办单位为学院的竞赛项目,经费由项目开展学院承担。目前,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业计划)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等三项竞赛项目承办单位为学校职能部门,由学校承担竞赛组织经费。除此以外的所有学科(专业)竞赛(包括A类、B类竞赛)项目经费均由各学院承担。
      学校按有关奖励文件对学科竞赛获奖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二、项目开展程序
      承办单位为学校职能部门的竞赛项目,开展流程:向教务部提交申报书、申报汇总表→学校讨论通过→签订合同→下拨经费→项目开展→项目结束后向教务部提交结题材料→教务部验收、学校讨论通过→学校发放竞赛奖励。
      承办单位为学院的竞赛项目,项目立项、组织实施、验收结题由各学院统筹安排。立项材料和结题材料报教务部备案,学校根据验收情况对竞赛指导老师进行奖励。
      三、项目申报范围
在保证原有已开展的A类项目外(A类是必须开展项目,详见附表1),各学院可依据应用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开展学科(专业)竞赛。如市级(含)以上各级政府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重大影响的学术团体或行业组织的各类学科、专业、业务知识与技能竞赛,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性行业、学术团体等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部门申报材料有申请书(纸质3份,电子一份),申报汇总表(纸质、电子各一份);学院立项备案材料有合同书、项目汇总表、经费汇总表(电子、纸质各一份);以上材料于2015年3月13日前报送教务部。
      2.结题材料:验收详情表、项目总结、获奖证书扫描件。请各项目承办单位在竞赛结束后及时整理结题材料,做好项目总结,并报送教务部。原则上,上半年开展的项目结题时间不迟于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下半年开展的项目结题时间不迟于学期结束前三个星期。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浙万院教〔2007〕14号)执行。
附件:
 
 
 
 
教务部
  2015年1月20日